按要求,农产品生产记录档案分种植类、水产类和禽畜类三大类。农产品生产记录档案应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内容:一是使用农业投入品的名称、来源、用法、用量和使用、停用日期;二是动物疫病、植物病虫草害的发生和防治情况;三是收获、屠宰或者捕捞的日期等内容。农产品生产记录档案应当保存两年以上,为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和生产过程问题的追查提供依据。
农产品生产记录登记制度将首先在镇内的农产品生产企业、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上规模种养户中推行,之后再全面推广至其他的农产品生产者。
本报讯(记者 刘艳玲 通讯员 邝宇成) 2008-07-08 08:58:41 来源: 珠江时报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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云卷雪舒 (2008-7-10 11:59:30)
水中叶 (2008-7-10 14:41:49)
菜都系自家种的好